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腾龙桥一级电站、大平田水电站库区芒棒镇曼乃村、张家村垃圾焚烧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腾搬发〔2020〕9 号) 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 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6 个月。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曼乃村垃圾焚烧站:建设一座垃圾焚烧站,占地 379.73 平方米(约 0.57 亩);其中新建 1 栋 1 层砌体结构管 理用房 25.84平方米,新建 1 栋 1 层轻钢结构垃圾分拣场 76.38 平方米,新建 1 座砌体结构窑式垃圾焚烧炉 21.57 平方米;场 地平整挖土方 1850.25 立方米,挡土墙(下挡墙)52.28 立方米,室外铺地 185.00 平方米(10cm 厚砂砾石面层),砖砌围墙 43.00 米,大门 1 道,砖砌踏步 5.00 平方米,移民标志碑 1 块。
(二)张家村垃圾焚烧站:建设一座垃圾焚烧站,占地 500.01 平方米(约 0.75 亩);其中新建 1 栋 1 层砌体结构管 理用房 25.84平方米,新建 1 栋 1 层轻钢结构垃圾分拣场 76.38 平方米,新建 1 座砌体结构窑式垃圾焚烧炉 21.57 平方米;场 地平整挖土方 531.25 立方米(含进场道路土方工程量),挡土 墙(下挡墙)51.00 立方米,室外铺地 357.73 平方米(10cm 厚砂 砾石面层),进场道路长 68.00 米,铺地面积为 245.00 立方米 (10cm 厚砂砾石面层),砖砌围墙 83.00 米,大门 1 道,移民标志碑 1 块。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6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根据环保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