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大平田水电站、甘露寺水库库区芒棒镇曼乃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腾搬发〔2020〕7 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6 个月。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曼乃村下曼东活动场所。建设一处文化活动广场, 广场占地 2227.2 平方米(约 3.34 亩), 太阳能路灯 4 盏,铁 艺大门 1 道,购置桌椅、板凳 30 套,移民标志碑 1 块。
(二)老桥头社区龙潭组刀金寨活动场所。建设一处文化 活动广场,广场占地 643.66 平方米(约 0.965 亩);太阳能路 灯 2 盏,铁艺大门 1 扇,砖砌排水沟 57 米,对进场道路进行修 缮 1 项,购置桌椅、板凳 30 套,移民标志碑 1 块。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12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
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