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327-004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文号
  • 保发改规划〔20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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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智能智慧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你单位《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智能智慧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高旅经发〔2020〕9号)文件及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智能智慧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智能智慧运营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富潞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保瑞。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 1200平方米,包括建设游客服务中心 450平方米、中心机房 360平方米、应急指挥中心 390 平方米,配套多媒体显示设备、VR全景展示平台、智慧导览系统、 视频会议设备、监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新建 20000平方米大型停车场一座,停车位500个及设置智慧停车系统一套;安装规划区 4.08平方公里视频监控系统、核心区 1.38平方公里WIFI覆盖系统以及环境监测系统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至 2021年。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3月 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