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和设备补充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卫健发 〔2020〕42 号)收悉。为切实提升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有效改善检测设备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和设备补充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 检测能力提升改造和设备补充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人代表:马强(主任)。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府门街 17 号。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 P2+实验室 3 个 300 平方米、P2 实验室 3 个 150平方米、百级洁净实验室 1 个 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购置核酸提取仪 3 台、多通道高通量 PCR 仪 3 台、低温高速离心机 2 台、100升高压灭菌器 2 台、二代高通 量基因测序仪 1 台。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 1300 万元,资金来 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104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260万元。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 2020 年 3 月开工,2020 年 9 月完工。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地质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施工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再申报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