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根据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安排,经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第1次党组会研究决定,下拨小湾水电站2018年度防洪度汛经费100 万元,其中:隆阳区 40万元、昌宁县 60万元。请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专款专用,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月 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