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小海坝水库库区隆阳区瓦房乡白龙井村白龙井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隆搬请〔2019〕58号)已收悉,经 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6个月,2020年 3月启动项目实施,2020年 8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路线全长 2.167公里;道路一路线起点 K0+000位于大方田,止点 K0+590位于学校门口;道路二路线起点 K0+000位于杨泽平 家门口,止点 K0+705位于箐子边;道路三路线起点 K0+000位于 张明雄屋后,止点 K0+322位于箐子边;道路四路线起点 K0+000 位于信号塔脚,止点 K0+550位于周志文家门口。建设标准参照农 村公路基本级设计,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 3.5、3.0米,路面宽度 3.0、2.5米。新建移民标志碑 1处。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113.11万元,资金来 源为全部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 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19年 12月 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