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1227-0044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文号
  • 保搬发〔2019〕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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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村大河边自然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小湾水电站库区漭水镇联福村大河边自然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昌搬发〔2019〕93号 )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2020年3月启动项目实施,2020年8月完成项目竣 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路线全长2.00公里;路线起点K0+000位于联福街子脚,止点K2+000接松坡岔路口。建设标准参照农村公路基本级设计, 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4.0 米;铺筑厚10cm 砂砾石基层9200.00 平方米,铺筑C30 厚18cm 水凝混凝土面层9200.00平方米,新建DN600及DN400圆管涵10 道58米。设置△70单柱铝合金标志牌6处,警示护栏柱90根, 移民标志碑1处。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187.01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