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708-0048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文号
  • 保发改技数〔2019〕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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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上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保环发〔2019〕35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5G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座谈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法人代表:赵贵品。 

四、项目实施年限:2019年。

五、建设地点:保山市。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一座(依托大数据产业园),含控制中心建设、备电系统建设、环保在线监 测建设、视频监控建设、平台开发建设(软件系统开发)、传输专 线建设。

七、建设方案

(一)生态环境数据中心: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议项目通过接收存储实时环境监测数据(包括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数据)、 交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部门的数据、补录现有生态环境 数据资料(如纸质材料、电子表格数据等)的方式,建设构建保 山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行业公共原始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业 务产品数据库),实现数据的统一存贮、管理、辅助决策分析等。 数据中心建设的数据内容包括水环境、空气环境、土壤环境、噪 音、多媒体等元数据、业务数据和空间数据。

(二)生态环境一张图:通过整合污染源、环境质量、功能 区划、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等信息,建立若干个环保专题图,在 一张图上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空间信息展示环境。一张图 包括基础图层和若干专题图层。

(三)生态环境展示平台:建立初步保山市生态环境综合展示体系,实现各生态环境要素,在电子沙盘、大屏系统上联动展示,结合综合展示平台,为环境信息的直观展示与综合决策提供 基础服务。

(四)基础建设:为了保证功能实现的需求,打造保山生态 环境局专业的控制中心,对现有办公楼房间功能布局做出调整。 各个子系统的建设,坚持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集成设备整体功能,满足当前需求, 兼顾长远发展。注重系统的实用性和数据的展示性。

(五)三大体系:

1、标准体系:是数据交换、共享和使用的基础,也是“智慧环保”平台系统集成外部系统,以及进一步扩展的基础。项目新 制定技术规范: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点接入数据与传输技术规范;保山市“智慧环保”系统集成技术规范;保山市“智慧环保” 技术使用手册。

2、管理体系:为提升保山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顺利推进“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应明确责任主 体,成立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一把手” 挂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对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计 划、组织和协调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形成协 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3、运维体系:以业务应用支持为核心,以系统安全运行管理为保障,主要为系统日常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业务管理及系统升级运作维护等。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化运维管理制度,为环境信 息能力建设提供保障。

(六)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应用平台系统是支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日常业务、应急指挥、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的核心建 设内容,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内容生态监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 污染源在线监控、生态环境应急指挥、生态环境执法管理、生态 环境监控和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七)云计算及存储、安全能力建设:项目搭建于环保专网, 可视化面向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人员及管理决策者,将大数据 资源、分析应用集中在内部门户上进行展示,提供我市生态环境 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决策应用。项目云计算资源及数据存储、网络安全、虚拟化服务节点依托保山国际大数据服务产业园网络架构、 云平台进行部署、运行和访问,积极推进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资源的集约建设、集中管理,节约在硬件、云平台建设上的投入。项目建设网络安全遵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使用”原则,按照三级等保测评与备案建设。主要建设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到数据服务产业园之间通过 100M 的点对点数字专线联接。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1654.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608.39万元,其他费用 45.8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安排及争取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资。

接文后,请抓紧落实好资金来源,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6月 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