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上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环发〔2019〕27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5G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座谈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市“智 慧环保”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法人代表:赵贵品。
四、项目实施年限:2019年。
五、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一座,含数据中心硬件配置、智慧决策系统硬件配置、机房建设、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执法及视频监控、数据中心服务器和安全设备、指挥决策灯光多媒体沙盘建设、平台开发建设、传输专线建设、智慧环保实时监测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安排及争取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资。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落实好资金来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本着共建共享、不重复建设 、节约资源的原则,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我委审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5月 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