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80408-0056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4-08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8〕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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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百花岭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百花岭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保旅投司〔2018〕13 号)收悉。 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百花岭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旅游公路:新建旅游公路 1条,长 292.29米、宽 5米。 

(二)景区内道路:局部修复改造六曼公路至百花岭景区连接线,长 480米、宽 5米;改扩建景区入口至旧街子道路,长 3971.22 米、宽 5米。

(三)生态停车场:新建场地绿化(含生态停车场)4260平方米。 

(四)旅游厕所:新建旅游厕所 2座,建筑面积 402平方米。 

(五)游客服务中心:新建游客服务管理用房 6228.86平方米;新建广场 6185.1平方米。

(六)垃圾收集设施:新建垃圾房 200平方米。

(七)供配电设施:新建配电室 260平方米。

(八)配套建设步行道、环卫设施、给排水等。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 2933.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488.39万元,占 84.82%;工程建设其它费 305.74万元,占 10.42%;预备费 139.52万元,占 4.76%。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你公司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4月 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