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增加投资的请示》(施发改发〔2017〕380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服务功能,确保项目建成后更好的发挥效益,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消防设施及投资,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在建筑面积不改变的基础上,新增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 估算总投资由 520万元调整为 640万元,增加 120万元。
二、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要及时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及投资做相应修改完善。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调整后,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必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11月 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