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16〕32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第三中学;法人代表:岳正江(校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第三中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五层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 3465平方米;新建运动场 10987平方米(含 400米 环形跑道田径场 1块、11制足球场 1块、篮球场 2块、排球场 1 块 器械场 1 块),配套建设绿化、排水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14452 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10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819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204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 2018年 3月开工,2019年 3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9月 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