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发〔2017〕28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法人代表:何矫鸿(校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校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运动场 9000 平方米(含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 1块、5 人制足球场 1块、篮球场 2块、排球场 2 块),配套建设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新建四层砖混结构教师周转宿舍 1幢 48套,配置必要生活用具,建筑面积 1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68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606万元,资金来源 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45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15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 2018年 3月开工,2019年 3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9月 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