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保自发〔2017〕29 号)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的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复林家铺—山脚坝、百花岭—金厂河、大蛇腰—小地方 3条连接交通干线 道路 15.7公里;局部修复改造步行道 6条 33.64公里;新建休息区、观景台 12 处,建筑面积 1274平方米;新建栈道 2处 180米;新建一层框架结构旅游厕所 2个,建筑面积 140.97平方米;改造服务区 厕所 1 个,建筑面积 20.7平方米;新建百花岭、林家铺服务区过滤池、蓄水池 160立方米及修复输水管网;新建百花岭、林家铺服务区垃圾收容处理房 2 间,建筑面积 48平方米;新建自然公园、林家铺服务区解说体系标识标牌 85块。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 1321.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166.87 万元,占 88.33%;工程其他费 119.18万元,占 9.02%;预备费 35.01万元,占 2.65%。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你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9月 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