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地灾指办〔2025〕22号
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Ⅳ级响应的通知》及《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的通知》,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9月13日12时启动保山市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请按照《保山市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隐患风险巡查排查、临灾避险和闭环管理、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等防御响应应对工作。防御响应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日17时前将本日工作开展情况及灾(险)情情况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