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具体抓,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研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委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主要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全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2022年12月12日,委党组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建设,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保山工贸园区项目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法意识;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网上学法和在线考试,进一步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为准确把握政府投资导向,依法加强政府投资的决策和管理,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提升政府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确保粮食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围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三是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办事指南,在保山发改APP上刊载或转载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宣传。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治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31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75个,委务会7次,研究解决事项31个。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保发改体改〔2022〕118号文件及时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或隐性门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通过城区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城区公交车、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播放清单宣传视频,切实提高广大公众对清单的知晓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市进一步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机制》,定期排查案例,有效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核查破除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保山市评估得分76.53分,总体市场准入效能指数情况为良好。三是落实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省一系列简政放权措施,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让企业“少跑路”“多办事”,通过“权限下放”、“减化材料”加快投资项目审批。积极探索推行园区统一审批,在具备条件的园区推行区域性统一审批机制,由园区统一完成特定区域内的压覆矿产、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调查等相关手续,该区域内的多个项目可以共用,单个项目不需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极大的提升了入园项目的审批效率。项目投资审批时限再压缩,目前,涉及审批事项时间压缩到75%,有效提高投资审批效率。2022年,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投资审批事项共75件,事项审批办结率100%,提速率达到93.2%。四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保山”网站、“信用保山公众号”为宣传阵地,大力弘扬诚信理念,宣传诚信文化。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电子档案,在全省率先推开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市62个行业153个部门制定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制定了《保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新版)》,覆盖全市326个单位、3856个企业的信息事项。加大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联合奖惩机制,目前,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517人,限高消费8719人,限乘坐飞机12448人,限乘坐火车1018人,屏蔽撤销失信被执行人303人次,列入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1321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1户。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切实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544条。五是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壮大市场主体。2022年,全市政务服务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达100%,受理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5.60%。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1.8万户,年度净增3.6万户、增长19.58%,每千人市场主体数量、企业数量分别提高到89.79户和13.92户。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对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和委内重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14件;行政许可执法结果公示9条;通过“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公示行政检查结果信息8条;开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我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9卷,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充分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行政执法数据。2022年,共录入执法行为数据15条,其中:行政许可9条、行政检查6条,未涉及行政处罚。七是积极配合地方立法相关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认真组织研究并及时反馈;积极配合各级与本部门有关的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不存在被退回修改或撤销的情形。
(四)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1件,其中:建议5件、提案26件,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二是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2022年,财政、审计等监督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未接到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未出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
(五)积极争取项目,服务政法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服务好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及资金争取工作,为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提高维稳应急能力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2022年共向上争取政法项目4个,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25万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争取省预算内资金103万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2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相应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工作有待加强,干部职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抓宣传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法治宣传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三是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全委干部职工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普法工作,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推进普法工作,在宪法宣传日、节能宣传周等重大法治宣传日,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
(三)全面依法行政,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发改部门职能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入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