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投资促进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 强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局长,免去市人民政府驻缅甸密支那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寸宏伟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局长职务;
沈 吉 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彭丽艳 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春森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莉明 免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