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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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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更好地理解《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便于单位和职工缴存2022年住房公积金,并适当减轻企业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核定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基数。

二、主要内容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会计核算年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212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3,770元。

(二)对于2022年暂按上一年度最高月缴存基数20,933元执行的职工,缴存单位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从2022年1月起补缴差额部分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