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中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维护职工权益,加快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出发,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归集额、提取额、贷款额、增值收益均大幅增长;资金运行安全,流动性加快;贷款风险控制良好,各项业务规范安全。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共有1,599个;缴存职工8.4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0.04万人,增幅0.48%。 2015年1-9月,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53亿元,同比增长29.64%,完成年计划目标81.20%。截至9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58.73亿元,公积金归集余额41.0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1-9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9.55亿元,同比增加185.93%,完成年计划目标的146.90%;发放贷款笔数2825笔,同比增加134.63%。截至9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9.19亿元,比年初增加7.03亿元;已累计向3.28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8.17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44.16万平方米。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1-9月住房公积金提取合计3.79亿元,同比增长38.79%。其中,购、建住房提取0.65亿元,同比增长67.32%;偿还住房贷款提取2.25亿元,同比增长124.38%,租房提取29.93万元,同比增长100%。截至9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7.72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
截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8.17万元,逾期率为0.03‰。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5年1-9月,我市共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0,029.44万元,业务支出2,608.2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7,421.24万元,同比增长173.84%,完成年计划目标的181.01%。
二、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归集大幅增长
一是中心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扩大制度覆盖,通过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和多措并举,做好动员催建催缴工作,年内新开缴存户单位36户、新增缴存职工3716人;二是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较大幅度调增了工资,我中心通过与财政加强沟通,配合开展工作,将去年7月至年末匹配新增工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及时匹配到位,今年 8、9两月新增工资的住房公积金实现正常匹配,平均归集额为1.2亿元;三是中心积极组织财政供养单位的缴交匹配入账工作,安排职工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核准数据、及时入账,确保缴存匹配及时、准确入账。四是从缴存总量比例来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中,财政供养单位的缴存占比仍占据了主要份额。
2015年缴存总量结构图
(二)贷款、提取使用快速扩大
我市在去年9月和今年5月份管理委员会召开后,连续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新政,放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同时,受全国经济放缓及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持续趋紧影响,央行多次实行降准降息,较大程度上减轻了缴存职工的购房负担,有效地促进了职工住房消费,拉动了房地产市场。一是贷款增速,1-9月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55亿元。且七月份增长最快,共发放1.97亿元,环比增长91.26%。组合贷款受理量保持稳增长,并随着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增长,组合贷款的规模也有所扩大。1-9月份累计发放组合贷款302笔,同比增长3.78%;二是提取使用增量,1-9月冲还贷提取额为2.25亿元,同比增长79.64%,购建住房提取6476.41万元,同比增长67.32%。三是从我市住房公积金连续九个月贷款发放的变化情况来看, 2015年三季度末,我中心住房贷款余额占全市住房贷款比例由2012年同期的43.36.%上升到60.03%。
近9个月各月发放个贷情况
(三)增值收益快速增长
增值收益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6月份以来积极响应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不断推出贷款发放优惠政策,贷款发放量剧增,利息收入也随之增加,截止9月末,我中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达7,612.38万元;二是今年央行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与2014年末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相比下降31.91%,有效刺激了职工的购房消费需求,也使中心支付缴存职工存款利息大幅下降;三是中心不断加强资金核算力度,实际合理高效地对活期存款资金转存定期,使存款利息收入不断增加,特别是我中心2012年至2014年转存的大量定期存款到期兑付,也较大程度上促成了增值收益的快速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今年四季度及明年应把资金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以服务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一是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市、县区财政做好财政供养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匹配工作,确保匹配资金足额、按时匹配到位,不出现欠配、漏配和少配的情况;三是积极主动争取政府、人大等各级各方面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重视,配合人大搞好专题调研,建言管委会形成决策意见,促成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和构建开展工作的协调机制,合力做好全市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企业已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和城镇个、私经济组织职工的制度扩面覆盖工作,使更多的职工能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住房保障权益。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的业务合作,积极跟进新开发楼盘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在准入条件、手续办理、资金进入等环节上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倾斜资金、提高效率,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中,要重点关注和拓宽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工作,要跟进政策许可、了解项目进展、主动沟通联系,在建立合作、资金安排和业务办理上形成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重点支持。
(三)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管理和运作安全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级别,继续抓好流程控制和实时盯防,确保资金管理和运作不出问题,加大内部审核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在公积金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中严格管控各关键风险点,确保资金和账户安全,降低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切实依法依规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打造多样化便民服务平台
加快中心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继续做好业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后续开发和优化工作,并积极对住房公积金互联网+进行探索研究,不断提升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保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