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季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跨越发展目标,积极推进落实省、市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和贷款投放工作力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 “开门红”。
一、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1-3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78亿元,同比增长18.87%。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80.42亿元,缴存余额为51.46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1-3月,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合计2.31亿元,同比增长27.62%。其中:购、建住房提取0.33亿元,同比增长58.38%;偿还住房贷款提取1.32亿元,同比增长33.52%;租房提取0.05亿元同比下降20.29%;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0.05亿元,同比下降15.27%;支付装修自住住房提取0.05亿元,同比增长100%。截至3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8.96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1-3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20笔,同比增长26.87%;发放贷款金额4.58亿元,同比增长43.57%;期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74.93%;贷款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9.04万平方米,其中支持购买新房面积为14.74万平方米,去库存贡献率达40.84%。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8.34亿元,比年初增加3.02亿元,已累计向3.92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67亿元。
1-3月,全市共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5亿元,同比增长47.51%。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
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6万元,逾期率为0.01‰,比中心制定的年度控制逾期率0.5‰低0.49个千分点。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1-3月,我市共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867.84万元,同比增长4.01%;业务支出1,957.35万元,同比下降26.58%;实现增值收益2,910.49万元,同比增长44.50%。
二、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归集额持续增长
一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和多种措施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二是坚定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186号)和《保山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保公管字[2016]6号)文件规定,加大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今年一季度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30个,同比增长114%,缴存单位达到2028个;缴存职工达99,777人,同比增长7.57%;三是坚持做好各缴存单位的年检工作,严格排查、认真审核,做到先检后缴,确保应缴尽缴。
(二)贷款、提取使用快速扩大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相继出台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等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惠民政策;二是随着我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市今年住房购买交易量大幅增长,中心加大了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及对二手房交易贷款的发放力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得到快速增长。三是加大服务信息建设投入,对已经推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自助办理服务等办理渠道进行优化提升,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更加方便快捷。
(三)增值收益继续稳步增长
一是加强对结余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实现收益最大化;二是随着中心贷款发放量剧增、贷款利息收入快速增长;三是今年一季度多笔定期存款到期,存款利息兑付促进了增值收益的大幅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努力重点
(一)推进制度扩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动员力度,营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三是要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支持低收入家庭租房、购房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二)超前计划积极应对资金使用可能出现的短缺
至3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达93.95%,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已趋于紧张,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需求旺盛,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归集回收力度,合理调度资金,创新资金筹集模式,保证职工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三)继续提升服务职工的效率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全面落实“六个一”服务要求;二是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力度,继续优化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APP等自助业务办理平台的功能和效率,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
(四)加强内部管控机制,确保资金运作安全
一是强化对通过电子结算的提取款项实行严密监控,资金流出账户实行封闭管理,资金进出流转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严格执行大额资金存放、调度管理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风险排查,在公积金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中严格管控各关键风险点,确保资金和账户安全;三是加强内部审核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依法依规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