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3季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1-9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2.6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5亿元的84.14%,同比增长23.12%。9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89.27亿元,缴存余额55.50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1-9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7.11亿元,完成全年提取10亿元计划的71.1%,同比增长29.51%。其中:购、建住房提取1.26亿元,同比增长46.51%,支持购房7.88万平方米;偿还住房贷款提取4.20亿元,同比增长30.84%;租房提取0.08亿元同比下降18.48%;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0.08亿元,同比下降10.74%;支付装修自住住房提取0.15亿元,同比增长100%。9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3.76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1-9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832笔,发放贷款金额17.40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4亿元的124.31%,同比增长44.26%,支持职工购房74.2万平方米,去库存贡献率达57.79%;全市共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72亿元,同比增长31.38%,贷款余额为58.01亿元,个贷率为104.52%。 截止9月末,全市累计向4.20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7.5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76.96%。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
截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6万元,逾期率为0.01‰,比年度计划控制逾期率0.5‰低0.49个千分点。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1-9月,我市共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13.24%;业务支出0.67亿元,同比增长10.91%;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8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0.89亿元的97.71%,同比增长15.36%。
二、三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制度扩面成绩突出,归集资金稳步增长。加大宣传和坚定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186号),得到各县(区、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强力支持, 1-9月,全市共新增缴存单位464个、缴存职工13527人,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的稳步增长。
(二)资金高位运行,供需矛盾凸显。今年来,我市维持稳增长去库存出台的扩大使用住房公积金宽松政策影响,以及制度扩面、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职工购买住房的需求持续旺盛,1-9月,住房公积金归集和回收贷款资金17.33亿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资金24.51亿元,收支差为7.18亿元,期末个贷率高达104.52%,资金供需矛盾突出。
(三)增值收益小幅增长。一是以前年度梯次存放的多笔三年以上定期存款到期兑付,同时受托银行按签订的协定存款兑现上浮30%的利率,保持了3100多万元的利息收入。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速增长,中心加强了贷后管理,贷款收息率较高,1-9月实现了贷款利息收入达1.23亿元,同比增长34.70%,是增值收益增加的主因。
三、下一步工作努力目标
(一)巩固扩面工作,确保归集增长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实现住房公积金应缴尽交;二是加强与各县(区、市)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落实到位;三是认真核实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的申请原因,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出现的缓交、欠缴企业,及时发放催缴通知书进行催收催缴。
(二)积极融资应对临时资金短缺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职工购买住房的需求还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旺盛,预计今年四季度还需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亿元。在归集资金相对有限和资金使用需求持续不减的情况下,中心要积极向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争取授信贷款缓解临时流动性资金缺口。
(三)全力“防风险”,确保安全运行
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约束和管控,严格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二是加强网络在线运行监控监督,对电子结算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和贷款资金实行严密监控,资金流出账户实行封闭管理;三是严防缴存职工伙同中介、房地产公司等利用假资料套取、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确保安全运营。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