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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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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运行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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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一季度管理运行情况通报

  2018年一季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不忘初心,牢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帮助广大缴存职工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

  一、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1-3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24亿元,同比增长12.17%。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97.90亿元,缴存余额为58.82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1-3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81亿元,同比增长21.56%。其中:购、建住房提取0.38亿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1.65亿元;租房提取0.04亿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0.08亿元;退休等非住房消费提取0.66亿元。截至3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08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1-3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91笔,同比增长6.96%,发放贷款金额4.97亿元,同比增长8.51%;共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64亿元,同比增长5.81%。期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75.27%,贷款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9.98万平方米。截至3月末,已累计向4.4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8.19亿元,贷款余额为65.39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6万元,逾期率仅为0.01‰。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1-3月,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5286.94万元,同比增长8.61%;业务支出3102.99万元,同比增长58.53%;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183.95万元,同比下降24.96%。

   二、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

  一是推进制度覆盖,归集额稳步增长。一季度,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13个,新增缴存职工2983人,3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1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了1.80%。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个人缴交和单位匹配部分按月到位情况较好,归集额稳步增长。

  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新政策平稳实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中心在注意精准掌握和执行新政策的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了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三是防范流动性风险压力加大。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快扩大、棚户区改造和职工收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提升,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意愿较为强烈,虽然今年我市调整收紧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但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和提取量都还是继续增长,资金持续在高位运行,期末个贷率达111.17%。另一方面,中心上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即将到期,受国家金融减杆杠宏观政策调控、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控制和利率上浮的影响,再融资贷款困难。

  四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下降。由于资金供不应求,中心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的资金成本较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与支付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利息支出形成倒挂,需要中心在增值收益中自行消化。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