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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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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运行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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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1-9月 管理运行情况通报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定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风险防控,规范管理运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多渠道保障职工购建住房融资需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1-9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一、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1-9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5.58亿元(含结转利息0.95亿元),同比增长11.76%。截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27.97亿元,缴存余额为67.53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1-9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2.31亿元,同比增长43.31%。其中:购、建住房提取4.77亿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5.38亿元;租房提取0.15亿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0.19亿元;退休等非住房消费提取1.81亿元。截至9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0.44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1-9月,全市受理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89笔、金额1.12亿元,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1,379笔4.05亿元;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35亿元。截至9月末,已累计向4.6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6.06亿元,贷款余额为62.61亿元,个贷款率为92.71%。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1-9月,收回逾期贷款0.35万元,9月末个人住房逾期贷款2笔、逾期额39.14万元,逾期率为0.06‰,资产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1-9月,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6,736.65万元,同比增长1.08%;业务支出8,726.04万元,同比减少12.23%;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010.62万元,同比增长21.06%。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稳步增长。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困难以及困难企业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增加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98个,新增缴存职工7,943人,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任务19亿元的82%,实现稳步增长。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幅增长。1-9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占计划任务13亿元的94.69%,同比大幅增长43.31%。主要原因为: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购房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互助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受国家不允许向购建三套房和非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1-9月职工购建住房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公积金的人数达4,003人,比上年同期的1,117人增加2,886人,同比增长258.37%,导致我市职工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幅增长。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同比变动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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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住房公积金收支基本持平。1-9月住房公积金归集15.58亿元(含结转利息0.95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资金8.8亿元,归还中心向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融资贷款5.5亿元,当期资金使用率为90.23%,收支基本持平。

      (四)防风险成效突出,资金安全运营。中心严格执行国家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将扩大使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回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上级的政策导向内,通过努力,9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从上年末的104.02%下降到92.71%,度过了流动性不足的难关,同时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目前逾期率仅为0.06‰,资产质量保持优质。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完成任务较好。中心上半年已经全部归还了受委托银行的融资贷款,贷款利息支出减少,同时通过加强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管理,资产质量较高,实现按月收回贷款利息。截止9月末,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010.62万元,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97.82%。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