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积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践行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紧跟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管理运营好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1-6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15,772.01万元(含异地转入310笔、564.48万元),同比增长1.59%。截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865,579.74万元,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890,161.39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1-6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75,103.50万元(含异地转出313笔、720.76万元),同比下降0.60%,当期提取率为64.87%。至6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24,581.65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1-6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87笔、金额38,353.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6%、33.02%;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4,965.31万元,同比下降4.78%。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617,323.13万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1.32%,已累计向52,426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43,885.51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至6月末,违约三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笔,逾期额34.31万元,逾期率为0.06‰。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1-6月,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179.81万元,同比增长11.49%;业务支出6,559.28万元,同比增长9.46%;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620.53万元,同比增长13.31%。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稳步推进。坚持把为民服务融入到业务工作发展全过程,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扎实开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活动,着力抓建制扩面,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126个、新增缴存职工4,184人。
(二)及时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 号)要求,中心及时与住建、财政、人行共同研究,下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和缴存职工租房提取的申请范围、准备的资料、办理流程等,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促进职工购房消费。受恢复提高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影响,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量明显回升,中心做到应受理尽受理、应贷尽贷,助推职工住房消费形成小高潮,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比大幅增加,帮助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为。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减少资金在途占用和降低使用成本,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等规定,加强核算,规范运营,资金安全得到保障和收益最大化。
(五)服务职工的智慧化信息建设得到质的提升。中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全省首家,全国领先以金融城域网方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主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实现贷款受理全程网办、定额补缴“零材料”、自动控制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职工租房、购房、离退休、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等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审批办理。单位业务离柜率达65.83%,个人业务离柜率达37.38%,推进了“一次都不跑”办理业务。同时,增加了“结息对账单”“个人转移”等业务凭证的自助打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利的智慧化服务。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