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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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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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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一季度管理运行情况通报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擘画新蓝图,紧扣云南省住房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汲取历史经验、传承历史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因城施策,提升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保山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1-3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7,729.90万元(含异地转入161笔、262.37万元),同比下降2.92%。截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832,100.58万元,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822,119.2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1-3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40,540.55万元(含异地103笔、232.09万元),同比下降4.19%,当期提取率为84.94%。至3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90,018.7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1-3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96笔、金额12,986.4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9.84%、11.57%;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7,863.64万元,同比下降9.85%。至3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609,058.00万元,季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3.20%,已累计向51,835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18,518.71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至3月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20.68万元,逾期率为0.03‰。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1-3月,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001.13万元,同比增长13.57%;业务支出3,217.03万元,同比增长7.91%;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784.10万元,同比增长18.88%。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特点

(一)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

中心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聚焦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采取任务项目化、清单化,明确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深入企业主动服务群众、答疑解惑,推动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一季度,新增建制单位76个,新增缴存人数2,016名。

(二)部分财政供养单位跨月匹配和支持国家减税降费影响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是保山市属欠发达地方,受疫情防控、经济增速下滑、债务偏高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区财政供养单位未能按月及时匹配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公积金归集约8,000.00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在5%-12%自行选择缴存比例,惠及258家企业、14,546人、金额2,195.47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1.7%、15.42%、29.69%。

(三)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幅下降

一季度,职工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比大幅下降42.93%,主要是受中央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影响,保山市房产交易持续低迷,职工购建住房意愿仍然呈现下滑趋势。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象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

一是一季度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群体,其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在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以下的占97.03%,首次购房的占92.93%。数据说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的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职工;二是保山市3月份调整恢复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40万元的政策效果初步显现,3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比上年同期增长18.04%,且实现当月贷款受理发放量超过贷款回收量。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迎来开门红

中心开掘住房公积金归集源,增加资金储量,狠抓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规范运营核算,减少资金流通环节,控制资金备付金,沉淀资金以长短期结合梯次转存定期存款,业务收支稳步增长,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大幅增加18.88%,迎来开门红。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