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5001271020181254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号)要求,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分工方案进行梳理,结合中心工作进行认真落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收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匡云为组长,中心副主任赵羚为副组长,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责任落到各对口科部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心建立了对缴存单位的年检制度,每年对全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缴存单位开展年检工作,对年检未通过的单位实施公开。按照年检要求,采取全查的方式,通过对缴存单位提供的年检资料与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中的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工资基数和月缴存额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缴存信息准确无误。今年,对未通过年检的26个缴存单位在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督促后有8个单位完成了年检,2个单位进行了销户处理;对处于非正常状态及账户余额为零的13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后销户处理,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二)公开财务数据。每年初准确对上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和中心经费收支进行年终决算,详细进行数据分析说明,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按规定经市财政局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披露。
  (三)开展政策解读。中心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2018年我市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报请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同时,同步报批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在公开政策调整通知的同时,同步就通知出台的背景、过程、内容进行解读,做到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四)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中心发现舆情后均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的原则处置政务舆情,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回应。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中心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要求,为业务人员配置了满足工作需求的硬件设备,其中计算机操作系统为Win7 64位操作系统,CPU为intel I5处理器,符合应用要求;针对内存为4G(RAM),浏览器内核为IE9未达到应用需求部分,中心已安排信息技术科将业务计算机内存升级至8G(RAM),浏览器升级至IE11,确保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能够流畅运行。二是按照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要素录入的标准,规范入驻56个服务事项,其中贷款业务办理已经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所有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政策调整导致服务事项中申请材料实施要素的变更进行实时更新,并按照政务服务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实施要素的规范录入。
  (二)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中心除使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外,还自建了综合服务平台,包含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12329热线、12329短信、微博、自助查询机八大服务渠道,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了在线预约取号排队、实时更新排队情况功能,提供了在线实时咨询,服务效能网上评价留言、投诉等服务功能,逐步达到业务公开办理工作要求。
  (三)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一是中心按要求认真梳理并在各窗口显要位置及中心网站公布了住房公积金 “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清单,承诺贷款业务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在职工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中心已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编写规范》要求规范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办事指南,对所有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列明事项名称,采用三折页方式排版A4纸打印,在服务窗口折叠摆放,供办事职工免费取阅。
  (四)提升实体业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设置了休息等候区、自助填单台和咨询服务台,安排大堂经理做好引导服务和咨询解答;二是在休息等候区使用多媒体发布系统向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能实时显示各窗口当前的业务办理及等待情况,休息等候区还为职工提供了手机充电站和自助饮用水;三是在公积金业务大厅配备了排队叫号系统、自助查询机、自助办公电脑和打印机,供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和单位经办人使用;四是中心为每个业务窗口配备了标准化的,同时满足工作需求的硬件设备,包括PC计算机、身份证读卡器、银行卡读卡器、影像采集设备、打印机等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为方便单位和职工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90%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上可在线办结,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营业厅等渠道自助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实现“一次不跑”办结。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实现系统网上审批,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即可通过系统的数据直连将资金实时存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中,实现提取业务现场办结。三是贷款管理实行“中心审批、委托放贷、受托行代收、自担风险、自主核算”模式,贷款审批全流程在网上进行,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委托银行进行抵押权证入库后进行贷款发放,实现了“一旬内办贷”。四是加强业务办理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公积金业务办理同城化,实现除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外的全部业务“最多跑一次”。五是为提升服务效率效果,进一步强化了业务咨询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即当职工到窗口咨询业务时,柜员必须根据职工所办理的业务类型准确向其提供对应的《一次性告知书》,避免职工因为所提交的资料不齐全而出现往返跑。六是统一规范了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审批流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由企业向所在辖区中心下辖的管理部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报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即可执行,不需再经管委会审议批准,确保1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最大限度提高了审批效率。七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楼盘的按揭贷款合作做到应进尽进。中心对外来房地产开发商按揭贷款合作关系的准入条件不设壁垒,只要开发商在管理和运作规范的前提下,都可以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中心审核调查符合合作条件的均与之建立合作关系。当前,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在存续期内的开发商高达135家。
  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职工为宗旨,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加大贯彻落实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管理督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2018年度中心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条。其中,工作简报36条,网站公告23条,短信公告3条,计划总结1条,年度公报4条,地方政策5条,中心文件6条,办事指南24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8条,微博发稿313条。为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中心严格执行公文公开相关要求,对应公开的文件做到公文形成之后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及时全文公开,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平台配合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了计划总结、年度公报、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中心动态、行业新闻、办事指南、互动交流及便民服务等各类的政府信息,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各类政策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App推送公开信息;三是通过短信平台向单位经办人和职工宣传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向职工发送个人公积金账户及贷款余额变动信息,向单位经办人发送单位年检通知;四是在中心各业务窗口主动设立自助查询机,方便职工自助查询办事指南及个人账户信息;五是配备专业客服人员受理12329热线人工咨询;六是通过简报通报中心最新工作动态及成果;七是通过《保山日报》向社会公告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咨询处理情况。2018年度中心共受理通过保山市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来电及回复3件;共受理通过保山市政府热线12345来电及回复3件;共受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来电16087件,其中自助语音查询公积金12887件,人工业务咨询及回复3014件;回复留言咨询1641件、问题反映事项7件;新媒体在线客服实时业务咨询1595件。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零收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