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公积金〔2021〕1号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框架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房住不炒”的定位,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遵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六保”“六稳”的工作要求,找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提出重点工作的切入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民生保障工作,强化政治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2020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52亿元,同比增长3.61%,完成年计划数21亿元的102.4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74.86亿元,累计缴存总额达154.67亿元。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5.63亿元,同比减少2.61%,控制在年计划数17亿元的91.94%。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占当期缴存额的比率为72.63%。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79.81亿元。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003笔,金额8.62亿元,完成年计划数7.5亿元的114.93%。累计向4.9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14.76亿元,年末贷款余额62.3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3.31%。
4.资产质量。年内收回逾期贷款0.3万元,年末逾期贷款余额38.69万元,逾期率仅为0.06‰。
5.增值收益。全年共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10.07%;业务支出1.23亿元,同比增长5.64%;实现增值收益1.18亿元,同比增长15.09%,完成年计划数0.85亿元的139.00%。
(二)成效和措施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党建“新作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党建工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向,党组决策安排与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同步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把握新形势,打好从严治党“基础战”。中心党组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内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定期学习3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中心党组会议23次。二是激发新活力,打好凝心聚力“整体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丰富党内生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经常性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先锋模范意识;充分依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实现新发展,打好队伍建设“持久战”。持续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巩固创建工作,抓实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12月,中心顺利通过市文明办动态管理复查,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过组织开展定期学习、专题研学、观看视频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培训、业务知识竞赛;鼓励引导中心职工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抓好自学,截至12月31日,中心“学习强国”APP学员平均积分为14,282.70分,最高学员学习积分为31,934分,30,000分以上的学员共5名,20,000分以上的学员共17名;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3批次,125人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对党忠诚、业务精湛、服务高效,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以风险防控为主线,打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高地”。
一是中心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部室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做到年初有计划、有任务分工,年末有检查、有考核。二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集中开展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围绕党纪法规讲授2次廉政专题党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年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9次。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重要节点公车私用、收受服务对象吃请、婚丧嫁娶、赌酒赌博、工作纪律等问题的提醒教育,真正起到早防范作用。四是中心党组全面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不断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同时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等工作落细落实,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和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9月,经民主推荐选拔任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按季度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建立完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在职在编职工廉政档案,并对42名监督对象进行信息采集,认真落实年度述责述廉制度,如实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外出报备。五是加强家风建设。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层层开展“廉政家访”,集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六是抓好各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以检查反馈问题为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制度措施,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制定电子稽查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效果。
3.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阵地,探索宣传“新路径”。一是始终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能力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宣传质量,强化思想引领。充分运用中心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动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二是立足本职,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正确舆论引导工作,利用中心微信平台积极推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书、防护措施、相关政策等内容,及时安排开展上级有关防疫宣传和疫情舆论正面转、评链接,引导社会公众阅读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科学认识疫情、应对疫情,并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舆情关注收集、分析研判,一线窗口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护工作的同时,认真用心服务好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坚定信心、决心。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各科部(室)负责人带领部门职工深入学习,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粘贴宣传画,深入挂钩贫困村开展宣讲等,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积极宣传中心党支部发展建设、意识形态领域、扶贫工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年共印发简报28期、报送外宣信息28篇,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刊载16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1篇、《每日汇报》采用2篇、《保山信息》采用1篇、《保山信息专报》采用2篇、《政务快讯》采用2篇、《保山政务信息》采用1篇、保山新闻网发布5篇、《先锋》杂志刊载1篇。
4.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业务工作“新局面”。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住建部有关业务标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房住不炒”的定位,深刻把握“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新时代住房制度的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帮助缴存职工解决改善居住条件的作用。中心对保山市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需求予以呼应,在政策上予以完善,牵头起草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已于9月30日正式发布,10月30日开始施行。二是促进建缴社会共识。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新媒体宣传平台,主动发声、加大宣传,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全年共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232家,新增缴存职工11,593人。三是切实做好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精神和要求,快速反应、及时行动、主动服务,积极推进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力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职工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全年共221家企业在5%—12%之间自行选择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涉及15,028名职工。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后少缴住房公积金5,262.86万元,39家实体企业申请办理了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4,088名职工,缓缴金额1,213.43万元,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提供有力支持,为全市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11月,由燕山大学住房公积金研究中心联合公积金信息化(西安)研究中心发布了2019全国住房公积金发展评价报告,中心在全国333个公积金中心中以总分88.54分排名第39名,进入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综合发展50强。
5.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新模式”。以整改中心主要领导主题教育期间查找“最不满意三项工作”为主线,以全市深入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准确把握市情新要求,找准工作新定位。一是提升数据运用能力,顺利完成与住建、不动产登记部门间的数据互联共享工作。通过实现数据互联共享,缴存职工在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中心可实时获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缴存职工无需再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无房产登记证明》,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问题;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历史征信数据的报送,作为云南省首家以金融城域网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是完善网办功能,多渠道提供便捷服务。6月,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拓展,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操作性和拓展性,提供个人用户刷脸登录方式并为在线业务凭证增加了具有防伪和验真功能的电子印章,全面提升网上业务安全。11月,将中心门户网站由新闻型版式改版为服务功能型版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100%可网上办理、个人业务90%可网上办理。三是成立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服务队,通过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各单位“送政策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了缴存单位、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增进了单位和职工与中心的互动和了解,全年共收到54个单位的申请,在各县(市、区)开展宣讲服务35场次,服务职工1,300余人。四是政务“好差评”系统助力服务质量提升。9月,政务“好差评”系统正式上线并与省平台完成对接,中心共累计采集并上报服务评价16,471条,好评率100%。中心通过持续关注窗口服务评价情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实现全年零投诉,以优质高效服务赢得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满意。
6.扛实挂联单位政治责任,交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答卷”。一是切实履行“挂包帮”“转走访”职责,结合市、县、乡脱贫退出各个阶段工作重点,与乡、村共同查补短板。第一,建立定期研判机制,中心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领导班子每月到中山村开展帮扶调研,与村两委共同研究,帮助理清扶贫思路,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全年共驻村25天。通过协助村组发展,督促村委会加强与万运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甸县忠达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接,实现村集体分红收益5.18万元。同时,压缩工作经费,补助中山村用于保障道路基础设施修缮工作和村集体经济冬桃园管理工作专项资金4万元,帮助指导中山村完成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补助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第二,进一步压实帮扶职工责任,要求职工与挂包农户月月有沟通,季季都走访,及时向挂包户宣传扶贫政策。全年共组织挂包干部开展入户走访26批次195人次。第三,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中心积极响应上级总工会的号召,由党支部牵头组织团支部、职工捐款,购买学习用品、玩具后深入万兴乡中山小学开展节日慰问送温暖活动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去关爱和祝福。中心挂联工作得到了县、乡党委政府以及群众的高度认可。10月,施甸县万兴乡中山村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村。12月,中山村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率先在万兴乡挂牌成立运行。二是落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责任,班子深入到挂钩联系的龙陵县龙山镇开展禁毒工作调研2次,查找问题短板,研究解决措施办法,力所能及支持龙山镇开展禁毒工作,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压缩中心管理费用支出,支持补助龙山镇禁毒工作经费2万元,并向市禁毒办协调禁毒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确保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三是积极参与配合隆阳区同仁社区、沙河社区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创文创卫、党组班子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要求,压缩工作经费,全年共补助沙河社区环境经费1万元、同仁社区雪津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为构建平安和谐保山作出新的努力。
7.统筹推进,不断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牢牢把守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保障中心职工、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加强抗疫统筹谋划,湖北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组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物资采购、办公营业场所消毒、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自我防护不松懈。二是做好不对外公开服务期间缴存职工服务工作。共受理业务咨询35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96人次、柜台咨询54人次;办理电话预约面对面现场业务102笔。三是及时转发、链接正面宣传疫情防治防控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纾解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把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传递到基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四是组织党员捐款支持武汉疫情防控;配合中山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助摸清情况综合分析,向中山村无偿提供84消毒液及口罩等物资,协助做好疫情期间春耕备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双胜利;主动联系同仁社区,组织中心党员、团员配合开展对锦溪路外来车辆交通劝导、进出人员微信扫码登记疫情防控工作,截至到上级通知恢复到疫情防控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累计10天19人次直接参与一线疫情防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心以人民至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仍有3方面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下步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与国家应覆盖尽覆盖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方面财政供养单位财政匹配资金出现跨月安排;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企业经济增收困难影响,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推进困难。同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可在5%-12%区间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相应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网上可办业务比例与上级的要求、职工的期盼还有差距,深化“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三是需加大力度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与多部门间数据共享。目前中心与人民银行、住建、不动产3部门数据信息已实现共享,民政数据共享正在实施中,但社保因省级部门在统筹酝酿中,暂时无法对接。只有打通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让数据多跑路,才能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联办、一网通办,并且从源头遏制伪造、变造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拟采取措施
2021年,中心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适应新形势、认识新市情、推动新发展”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落实的着力点,科学谋划全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及部署2021年工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党管意识形态使命任务,重点学习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的主阵地,进一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增强压力传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业务能力支撑政治站位。二是严格执行议事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会议研究记录制度和报告制度。落实党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四是巩固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成果。要以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打击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为重点,创新公积金监管机制,完善涉黑涉恶防控机制,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使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
2.持续抓扩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一是继续巩固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成果,加强同市、县(区)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资金匹配到位。二是开展制度宣传动员,提升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认知度,确保已建立制度的非公企业不断缴。同时,加大与人社、税务等部门的沟通,适时掌握非公企业经营情况,促其建制。
3.精心谋划,精准施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住建部有关业务标准,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保政办〔2020〕2号),把解决职工“住有所居”放在心上,围绕“房住不炒”定位和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将住房公积金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放在首位,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同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因地制宜、租购并举部署,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适度加大对购买改善型住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我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努力扩大部门数据互联共享范围,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梳理排查提升服务效率的痛点堵点。二是全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能力。三是创建住房公积金高质量服务体系,通过窗口柜面服务标准化、柜外服务延伸化、线上服务多元化、后台服务高效化,为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5.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绷紧防风险之弦不放松,加强源头治理,组织有效的稽核和监督工作体系。认真落实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的要求,建立中心内部稽核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管理制度,做到检测及时、控制有效、防范于未然。
6.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贯彻全国文明城市“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导向,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志愿服务建设等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重点,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现住房公积金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二是围绕党的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结合工作职能,突出实践、务求实效,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内容开展相关工作,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检验收,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切实发挥出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7.有序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户退出标准,牢固树立攻坚克难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战。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扎实做好扶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与中山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三是持续巩固拓展攻坚成果不松软。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立足“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市情新内涵,注重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融合性、开创性,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和包村工作队职责,加大集体经济发展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抓实产业增收、帮助中山村多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兜牢民生底线,继续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8.履行社区共治共建共享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禁毒、创文创卫、党组班子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要求,为构建平安和谐保山作出新的努力。
(二)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1.归集住房公积金22亿元;
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率控制在85%以内;
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7亿元;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
5.在国家维持现有利率水平的情况下,力争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亿元。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