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
2.机构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2012〕136号文件批准中心设置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稽核执法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下辖隆阳、腾冲、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5个管理部。
3.人员情况。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核定中心编制为30名,年末实有职工85名,其中:编内28名,编外合同制职工57名。2021年职工变化情况:编内职工退休1名,调走1名;编外合同制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新增8名,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心与3名合同到期的编外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以及得到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目标,坚定贯彻“房住不炒”定位,对标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攻坚克难,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39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4,167.5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24.21万元,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2021年新增缴存单位190个、缴存职工14,226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2.76亿元,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贷款20.93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率高达99.84%,资金使用效率稳步增长。二是优化升级服务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率先实现7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的全程网办,打破服务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并在门户网站设置“跨省通办”专栏,方便客户了解;优化消息提醒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短信、微信消息实时推送,包括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21年首次推出单位网上年检;首批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线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功能,打通异地转移接续“最后一公里”;通过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授权,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装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机,为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职工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大大减少了群众往返于政务中心和其他查询点的麻烦,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有效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风险。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障了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通过精简账户、优化操作流程、升级财务核算系统,建立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等提升风险管控,实施按月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量分析,防止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过高带来流动性不足风险,以及资金使用率过低产生流动性过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批复中心2021年度管理费用指标为26,699,610.00元;以前年度批准结转2021年继续实施的指标为6,610,000.00元(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经费预算金额6,610,000.00元),本年预算扣减上年度结余资金1,866,436.99元后市财政应拨入经费为24,833,173.00元,因财政资金困难,实际拨入经费20,619,015.00元(其中4,214,158.00元预算经费未拨);利息收入10,529.83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12,571.75元。本年收入合计29,118,553.57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管理费用 |
2021年 |
||
预算批复 |
实际拨款 |
决 算 |
|
1.工资和福利 |
14,005,489.00 |
12,493,489.00 |
10,625,602.15 |
2.商品和服务 |
4,450,491.00 |
4,450,491.00 |
2,880,932.08 |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 |
1,049,130.00 |
700,000.00 |
144,864.00 |
4.资本性支出 |
13,804,500.00 |
9,585,035.00 |
6,842,210.10 |
合 计 |
33,309,610.00 |
27,229,015.00 |
20,493,608.33 |
(2)差异原因分析。
工资和福利支出: 预算批复为14,005,489.00元,实际拨款12,493,489.00元,决算支出比实际拨款节约1,867,886.85元。一是2021年预算编外合同制职工60人,年末实有57人,比计划人数少3人,工资节约经费343,228.42元;编内职工调走1人,自2021年9月起暂停发放奖励性补贴,工资比预算节约182,949.00元;二是由于编外合同制职工工资基数比预算低,社会保险费整体节约619,440.68元;三是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未发,节约经费711,015.00元;四是年休假报酬及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嘉奖共节约资金11,253.75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批复为4,450,491.00元,实际拨款4,450,491.00元,决算支出比实际拨款节约1,569,558.92元。一是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共节约1,021,091.21元;二是中心年末职工人数相较于预算数少,福利费及计提工会费比计划少304,827.37元;三是委托业务费、诉讼费、劳务费、广告宣传费及其他节约经费243,640.34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批复为1,049,130.00元,实际拨款700,000.00元,决算支出比实际拨款节约555,136.00元。因中心暂未进行行业体制深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节约经费531,720.00元,退休费节约经费23,416.0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批复为13,804,500.00元,实际拨款9,585,035.00元,决算支出比实际拨款节约2,742,824.90元。一是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已经完成政府采购,并预付房款5,288,000.00元,已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但相关购房手续尚未齐全,经费预算金额为6,610,000.00元未列支;二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购置节约经费263,589.90元;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拨中心管理经费比计划少4,214,158.00元,导致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比计划超支4,130,765.00元,但除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外,中心其他预算支出项目均有结余,本年末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48,508.25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中心管理经费事业收入2020年结转8,476,436.99元,占29.11%,2021年中心事业收入20,619,015.00元,占70.81%,存款利息收入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23,101.58元,占0.08%,收入合计29,118,553.57元。
中心管理经费事业支出合计20,493,608.33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625,602.15元(含交纳的社会保障资金3,409,325.32元),占51.85%;商品和服务支出5,055,107,68元,占24.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864.00元,占0.70% (主要为中心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其他资本性支出4,668,034.50元,占管理费用22.78%。
(2)中心无下属单位,各科部室财务收支统一核算。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中心管理经费事业收入2020年结转8,476,436.99元,占29.11%,2021年中心事业收入20,619,015元,占70.81%,存款利息收入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23,101.58元,占0.08%,收入合计29,118,553.57元,比上年增加1,465,353.45元,主要为本年度新购置5辆公务用车增加预算收入1,550,000.00元。
2021年实际事业支出20,493,608.33元,比2020增加支出296,672.57元,造成变动的原因为:
增加项:一是由于本年度新购置5辆公务用车增加1,404,170.10元;二是由于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898,144.80元;
减少项:一是本年度由于编外合同制职工工资基数减少及未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956,240.50元;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75,347.43元;三是本年度无装修项目,比上年减少装修支出799,470.00元;四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较上年少,减少其他对职工和家庭的福利支出74,584.40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515,914.86元,未超出预算标准,其中:中心没有工作人员因公出国,费用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12,489.86元,比上年增加1,396,595,59元,主要是由于中心原有公务车早已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2021年新购置5辆公务车增加支出1,404,170.10元,目前中心公务用车共计6辆;招待费支出3,425.00元,接待三批次共计32人,比上年增加2,885.00元,但不超年初预算。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会议费支出2,71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不超年初预算。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培训费支出173,591.75元,比上年节约15,247.04元,不超年初预算。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中心不是财政预算单位,没有相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642,116.58元,其中事业收入预算24,833,173.00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实际拨款20,619,015.00元;中心无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为利息收入10,529.83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12,571.75元。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事业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1年预算实际结余资金8,624,945.24元。原因为:一是市财政局核定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经费预算为6,610,000.00元,预付房屋款5,288,000.00元,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由于目前房屋相关手续尚未齐全,无法列支该购房款项,需在2022年继续实施;二是中心未发放2021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711,015.00元,由于市文明办未给予明确答复是否发放,中心申请暂留该部分资金;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全年节约预算资金1,303,930.24元,用于冲抵中心2022年度预算资金。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
(1)2021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8,429,037.30元,其中银行存款7,669,860.30元,其他应收款759,177.00元(预发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2)2021年末非流动资产价值为:固定资产原值35,822,089.34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095,304.90元,固定资产净值20,726,784.44元;在建工程6,488,000.00元;无形资产原值9,918,986.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848,107.59元,无形资产净值5,070,878.41元。
(3)流动负债5,166,888.06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590,575.11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576,312.95元。
(4)净资产合计为35,547,812.09元。
2.资产负债对比。2021年资产负债率为12.69%,比2020年下降0.23%,负债为“其他应付款”(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费、教育经费、各种设备采购物资的应付款及保证金)和“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编外合同制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不涉及相关情况。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不涉及相关情况。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财务决算工作情况: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在市财政局召开决算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及五个管理部负责人会议,对2021年度的决算工作从组织领导、决算工作、银行存款核对、固定资产清查、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和应收应付款说明等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确保财务决算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及时的向市财政局报送各类决算报表。
附:
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20,642,116.58÷20,642,116.58×100%=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20,493,608.33÷20,493,608.33×100%=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10,768,466.15÷20,493,608.33×100%=52.55%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9,725,142.18÷20,493,608.33×100%=47.45%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20,493,608.33÷85=241,101.27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收入,无相关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