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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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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报告

保山市财政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扎实组织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切实应用于预算调整、政策完善和制度优化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心原是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的管理费用上交市级财政,由市级财政按照批准的预算实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2023年11月20日保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及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自2024年起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算编制纳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5月30日市委编办《关于变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类别的批复》(保编办〔2024〕50号),中心机构类别由公益二类变更为公益一类,经费管理方式由经费自理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所以,中心以前年度从未开展过绩效评价工作,自2024年度起逐步完善相关工作。

二、全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事前绩效评估。中心2025年申报“2024年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项目,金额591万元,包含系统升级、运维服务及设备采购,中心针对系统升级做了事前绩效评估。

2.2025年“二上”时,财政“一下”未提出修改意见,中心维持原绩效目标申报。

3.2024年6月、9月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已及时上报。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中心属于窗口服务单位,项目升级和维护均致力于高效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锚定“3815”发展战略目标和“保八争优”目标不动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有效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273,868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2,830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40,695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553万元,超额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加快数据赋能,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便捷。以数据共享促进服务提升,行业内已实现与住建部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共享,行业外已实现与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人民银行、自然资源、卫健、商业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防控能力,减少人工干预和纸质材料流转,缩短业务办理周期。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省级试点城市,“问题数据整改全程留痕治理模式”被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在全国推广,同时,数字化建设工作经验还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在全省率先通过线下成功办结首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贷款放款时间最短4个工作日,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全国首批接入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按年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功能,切实为异地贷款购房的职工群体提供了便利。启用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提升业务审批过程的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业务合规和资金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广大缴存单位、职工的资金和信息安全筑牢防线,荣获2024年保山市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成绩突出单位。启用新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效避免档案资料的重复采集,推动柜面业务无纸化办理,精简业务事项资料共计151项,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守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风险有力有效。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电子稽查工具、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筛查出来的存疑数据及时进行整改,加强日常提取业务稽核,规范业务操作。组织开展贷款业务和征信业务合规检查,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分类催收整改,将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7.20%,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了资金风险。中心对2个预算项目和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52万元,单位资金168.54万元,通过构建“事前目标申报、事中动态监控、事后评价反馈”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评价,2个项目均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自评为优秀。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改造”项目虽已达到预期成效,但尚未完成付款,中心将在2025年持续跟进付款进度,推动项目尽早完结。另一方面,中心将持续深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动绩效管理从“合规性”向“价值创造”转型,为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