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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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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0年初步计划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心网站年度公报栏目公开发布,联系方式0875-2207707。

一、概述

2019年度,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管理督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安排一名副主任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开工作内容,指定对口科室专人专岗将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均及时整改。

(二)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三)完善渠道建设,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不断投入经费优化已有公开渠道功能,利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短信平台、自助查询机、电子大屏、12329热线、微博等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印发的简报、窗口受理服务和人工服务指南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受理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9年度中心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其中:工作简报27条,网站公告16条,年度公报8条,地方政策2条,中心文件3条,办事指南4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6条,微博发稿262条。为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中心严格执行公文公开相关要求,对应公开的文件做到公文形成之后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及时全文公开,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平台配合公开。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了计划总结、年度公报、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中心动态、行业新闻、办事指南、互动交流及便民服务等各类的政府信息,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各类政策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官方微博推送发布公开信息;三是通过短信平台向单位经办人和缴存职工宣传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向缴存职工发送个人公积金账户及贷款余额变动信息,向单位经办人发送单位年检通知等;四是在中心各业务窗口主动设立自助查询机,方便职工自助查询办事指南及个人账户信息;五是配备专业客服人员受理12329热线人工咨询、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留言答复服务;六是通过简报通报中心最新工作动态及成果;七是通过《保山日报》向社会公告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中心一是使用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向客户提供在线咨询服务;二是建立统一的业务政策知识库在各个渠道统一发布,保证渠道内容的一致性;三是政策调整期间及时公布公开解读文件,深入剖析政策出台背景、出台过程等。

(四)政务舆情处置情况

中心发现舆情后均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的原则处置政务舆情,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没有处理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度中心共受理通过保山市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来电及回复3件;共受理通过保山市政府热线12345来电及回复4件;共受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来电12654件,其中自助语音查询公积金9869件,人工业务咨询及回复2785件;回复留言咨询1590件、投诉1件;新媒体在线客服实时业务咨询3318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9年度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0年初步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数据的互联共享有待进一步优化与完善。二是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偶尔不及时的问题。

(二)2020年初步计划安排

1、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对已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对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发布审批制度,中心所有进入门户网站的信息必须填写《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过中心信息技术科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公开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2.定期对网站发布人员进行发布操作与制度学习的培训,加强对制度流程的认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加强检查与管理。一是加强对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办法。二是加强自身对网站的检查,定期对网站、微信、微博、政务服务平台公开的信息开展检查,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错链、死链、错别字等情况。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