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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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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 2021 年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中心制定《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设置。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机构信息、人事管理、政策解读文件、行政执法、计划规划、年度报告等内容,中心本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 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中心编制《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及申请流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积极参加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中心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获取、发布等流程,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管理。

(四)平台建设

中心在2021年按要求完成门户网站IPv6改造,结合工作实际,优化线上公开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主动公开目录进行整合,实现政府信息“可看、可查、可知”,方便群众找到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中心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未完成事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稽核执法科监督完成,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中心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同步规范审批及发布流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部分栏目达不到规定的更新频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对已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以缴存职工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按照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开展各项工作。

2.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梳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整合一些更新频率低的栏目,优化信息公开的分类展现形式,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可度。

六、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心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