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533000745298753D/202309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党组同意,制定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标准如下: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制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本目录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