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2号)要求,现将保山市“全面改薄”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20条底线”达标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省级要求和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市及时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18〕29号),要求各县(区、市)对辖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全面改薄5年规划实施情况和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分别进行自查,并由县(区、市)人民政府上报了自查报告。通过县(区、市)自查,保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20条底线”已全部达标,“全面改薄”工作正常推进,年底前可以全面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的目标。
在县(区、市)自查基础上,市级采用系统核查、数据筛查等方法,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和“全面改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率100%。根据《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督办发电〔2018〕13号)精神和保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各部门今年年底前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暂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教学点、大班额等相对薄弱的环节为重点,随机遴选了隆阳区水寨乡、腾冲市猴桥镇等5个乡镇的近20所学校,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带队,实地进行了复查。
二、督导事项完成情况
(一)“20条底线”达标情况。保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993校,其中:隆阳区342校,施甸县125校,腾冲市259校,龙陵县127校,昌宁县140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达标率100%。
(二)“全面改薄”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保山市“全面改薄”五年规划投入资金177627.63万元,规划校舍建设面积68.15万平方米,规划完成设备采购27173万元,县(区、市)具体情况为:
县区 |
规划校舍建设面积 (万平方米) |
规划资金(万元) |
||
合计 |
校舍 |
设备购置 |
||
保山市 |
68.15 |
177627.63 |
150455.38 |
27173 |
隆阳区 |
21.95 |
58720.06 |
49283.16 |
9437 |
施甸县 |
11.07 |
25070.00 |
22820.19 |
2250 |
腾冲市 |
18.06 |
48751.67 |
40311.74 |
8440 |
龙陵县 |
7.38 |
19906.40 |
16921.20 |
2985 |
昌宁县 |
9.69 |
25179.84 |
21119.09 |
4061 |
截止2018年10月,全市校舍建设已开工70.86万平方米,开工率103.98%;竣工面积56.57万平方米,竣工率83.01%,完成设备购置27232.96万元,完成率100.22%。具体分县(区、市)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县区 |
五年规划校舍建设面积 |
校舍建设情况 |
仪器设备采购完成情况 |
||||
开工面积 |
开工率 |
竣工面积 |
竣工率 |
已完成购置金额 |
完成率 |
||
保山市 |
68.15 |
70.86 |
103.98% |
58.32 |
85.58% |
27232.96 |
100.22% |
隆阳区 |
21.95 |
21.22 |
96.67% |
17.02 |
77.54% |
9476.48 |
100.42% |
施甸县 |
11.07 |
11.07 |
100.00% |
10.10 |
91.24% |
2249.81 |
100.00% |
腾冲市 |
18.06 |
20.22 |
111.96% |
16.09 |
89.09% |
8443.67 |
100.04% |
龙陵县 |
7.38 |
8.24 |
111.65% |
6.80 |
92.14% |
2987.2 |
100.07% |
昌宁县 |
9.69 |
10.11 |
104.33% |
8.31 |
85.76% |
4075.8 |
100.37% |
(三)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1、抓实前期工作,加快工程进度。一是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前编制今后两年的投资计划,真正做到“干着今年、备着明年、想着后年”,形成连续不断、滚动实施的项目储备机制和实施机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安排资金到具体项目,优先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完善前期手续,待项目备案批复后,及时开工建设。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校舍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具体环节出现的问题,简化政府性审批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严格工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山市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方投入使用,切实保证了新建校舍的质量和安全。
3、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有害气体。我市有部分县(区、市)已将室内有害气体检测纳入项目竣工验收范围,所有完工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有害气体检测,检测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2018年,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醇)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的166所学校2860间校舍进行了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异常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对其中1358间校舍进行了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检测,检测率47.48%,检测合格率为100%。
4、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阳光操作。在执行“全面改薄”设备购置类项目上,在项目备案批复后,一方面督促项目县(区、市)及时将省级集中采购项目对应的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另一方面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应的采购审批程序和招投标制度要求,根据项目实际,以项目县(区、市)或项目学校为单位,组织自行采购设备设施项目,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办学“20条底线”达标水平低。保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达标率已达100%,但是总体达标水平不高、标准较低、规范程度仍有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因“全面改薄”项目规划不支持道路、护坡、护坎,及其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实施,部分学校大门、围栏、围墙等只是因地制宜的进行了围合,规范程度不够;二是少数学校受学校占地规模影响,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受到限制;三是部分学校就餐条件、淋浴设施和厕所设置还达不到标准;四是部分学校安全监控设备和措施还有待加强。
(二)全面改薄建设类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势较软、基础处理成本高,厕所、浴室等单体建筑面积小、单方造价高等因素,导致项目决算后超出投资概算;加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缺乏,无资金来源,超出概算部分和前期经费学校无力筹措,截止2018年10月,“全面改薄”实施项目已缺口2.44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工程进度,加强质量管理。在校舍建设类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分析推进相对较慢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到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项目的生命线,确保工程质量。将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作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做好衔接,优先完成规划未执行项目,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水平。逐个梳理“全面改薄”规划未实施的项目,在下一步制定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时,做好专项规划与“全面改薄”规划未实施项目的衔接,优先实施“全面改薄”规划未执行的项目,确保“全面改薄”五年规划内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同时,建议省级统筹,组织制定大门、围墙,场地道路,厕所、浴室等专项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水平。
(三)加大统筹,多渠道化解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下一步,要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纳入国家债务系统,督促县(区、市)逐年增加财政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化解项目建设债务。
保山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