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
二、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范围:我市两所省定民族中学(隆阳区民族中学和腾冲市民族中学)高中阶段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300元/生·学年。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范围及标准: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四、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范围: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补助标准:2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