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教育科研领域先进单位的通知》(保教发电〔2019〕9号)要求,经学校、县(市、区)教育局逐级推荐,市教育局评选并研究决定,现对拟评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至2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或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反映。
联系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875-2136382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0875-2130796
附件:保山市教育科研领域先进单位公示名单
保山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1日
附件【公示名单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