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5〕5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归口管理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19〕23号)等文件要求,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0年11月至12月,组织专家分批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复核上报达到云南省一级二等标准的普通高完中和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了认定评估,相关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整改情况,征求了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认定一级二等高完中2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7所。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5—2123182
附件:拟认定学校(幼儿园)名单
附件
拟认定学校名单
一、拟认定云南省一级二等高完中(2所)
腾冲市第五中学
腾冲市第八中学
二、拟认定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7所)
隆阳区瓦窑镇明德小学
施甸县酒房中学
腾冲市曲石镇箐桥完小
腾冲市曲石镇双龙完小
腾冲市芒棒镇树立完小
龙陵县象达乡甘寨小学
昌宁县温泉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