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
情况报告
云南省教育厅: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2020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的检查对象共15家,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各5家,实施主体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抽调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随机匹配检查对象。根据省级要求的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二、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级文件要求,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保山市2020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及时将《方案》和抽查对象名单下发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本次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抓好落实,依法履职
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抽查对象进行确认,并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认真履职、依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工作。
三、抽查检查情况
(一)隆阳区
2020年11月26日,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山市隆阳区启创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大成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新思路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艾宾浩斯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书源培训学校等5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检查工作。经检查,5所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均符合设置标准,均符合消防、卫生、疫情防控要求;5所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知识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均已备案公布,未发现培训内容超出《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实行)》的要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按照要求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网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省),并向社会公示。
(二)腾冲市
2020年11月16日-17日,腾冲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腾冲中志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腾冲馨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腾冲市快成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腾冲云帆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腾冲市知行乐教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未见异常;对发现的档案不规范、工作程序不规范的行为做了当场指导。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照“谁实施、谁记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于11月18日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网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省),并向社会公示。
(三)昌宁县
11月17日前,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昌宁县中梁艺术培训学校、昌宁瀚海课外辅导培训学校、昌宁县圆梦教育培训学校、昌宁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昌宁县星越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检查工作。存在问题:昌宁瀚海课外辅导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未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昌宁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未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校外培训合同签订未达到100%;昌宁县星越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校外培训合同不规范。
昌宁县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已督促培训机构整改完成。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照“谁实施、谁记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于11月18日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网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省),并向社会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做好审批核准工作。围绕“管理好,服务好”这一指导思想,利用好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服务平台,发挥利用平台作用,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条件,做好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进度、上课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备案,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对培训机构教师严格审核,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签订培训合同。
(三)严格做好年检工作。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公平竞争、正确引导,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