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7-2-/2022-020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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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授予安静月等14名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公示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授予安静月等14名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公示期为202227日至215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82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科:0875-2125992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39

 

附件:2022二级运动员称号名单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