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42.38 |
一、基本支出 |
117.38 |
经费拨款 |
142.38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71.0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95 |
|
罚没收入安排 |
1、公务费(财政经费拨款5.1万元) |
5.10 |
|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经费拨款2万元) |
2.00 |
|
二、政府性基金 |
3、福利费 |
0.04 |
|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职教工会费 |
2.49 |
|
四、下级配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32 |
|
五、单位自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6.40 |
|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1、离、退休费 |
36.36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助学金 |
||
3、遗属补助 |
|||
4、独生子女费 |
0.04 |
||
二、项目支出 |
25.00 |
||
1、教研培训场所设施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
17.00 |
||
2、《保山教育》编撰发行经费 |
8.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42.38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2.38 |
单位名称 |
财政全供养人数 |
非编制人员数 |
实有在校学生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
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遗补 |
||||
教研所 |
17 |
17 |
17 |
8 |
8 |
1 |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三)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8.00 |
17.00 |
||||
教研培训场所设施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
17.00 |
|||||
205 |
01 |
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7.00 |
||
310 |
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00 |
|||
《保山教育》编撰发行经费 |
8.00 |
|||||
205 |
01 |
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8.00 |
||
302 |
02 |
印刷费 |
8.00 |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7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2.38万元,财政拨款中,经费拨款142.38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3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1.03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5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支出9.95万元)
其中:公务费5.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职教工会费2.4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2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其余支出为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40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36.36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资金25万元。
为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加强实训场所建设,预算安排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资金25万元,其中用于教研所场所设施设备购置17万元,用于《保山教育》编撰、发行8万元。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