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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7-2-11_B/2016-05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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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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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6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6年基本信息表

表三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535.82

一、基本支出

505.82

经费拨款

506.82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362.53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

53.81

罚没收入安排

1、公务费(财政经费拨款20.24)

35.24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29.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经费拨款2.00)

4.00

二、政府性基金

3、福利费

0.19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职教工会费

13.94

四、下级配套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44

五、单位自筹

18.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9.48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1、离、退休费

52.42

七、上级补助收入

2、助学金

36.96

3、遗属补助

4、独生子女费

0.10

二、项目支出

48.00

1、特殊教育专项-职教楼维修经费(财政经费拨款30.00)

48.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553.82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553.82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财政全供养人数

非编制人员数

实有在校学生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在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行政

事业

工勤

小计

离休

退休

遗补

市关爱学校

82

71

60

11

11

11

264

1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三)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合 计

48.00

特殊教育专项资金-职教楼维修经费

48.00

205

01

99

特殊学校教育

48.00

302

02

大型修缮

48.00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关爱学校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成立于1990年9月,是一所集盲、聋、培智教育、聋儿语训、残疾人(肢残)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职责是:以建设全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为目标,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积极接受残疾学生入学,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关爱学校在编实有人数 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71人,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退休人员 11人);学校实有在校学生264人,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中:编内实有车辆 1 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3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6.82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9.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8.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中,经费拨款506.82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9.0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82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8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2.53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支出36.81万元)

其中:公务费35.2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00万元)、福利费0.19万元、职教工会费13.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4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其余支出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其余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4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52.42万元、助学金36.96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费)0.10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助学金:特殊教育学校按实际在校生1400元/生/年核定;(3)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共48万元,其中: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出3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8万元。

为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建设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本年预算安排特殊教育市级专项资金30万元,学校自筹配套资金18万元,用于对学生职教楼进行维修改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认真审批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力争做到从简节约;对公务用车使用维护严格跟踪管理,坚决做到应用即用,杜绝公务用车滥用造成的浪费。2016年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附件:1、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2、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关爱学校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