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6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6年基本信息表
表三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535.82 |
一、基本支出 |
505.82 |
经费拨款 |
506.82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362.5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81 |
|
罚没收入安排 |
1、公务费(财政经费拨款20.24) |
35.24 |
|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29.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经费拨款2.00) |
4.00 |
二、政府性基金 |
3、福利费 |
0.19 |
|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职教工会费 |
13.94 |
|
四、下级配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44 |
|
五、单位自筹 |
18.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9.48 |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1、离、退休费 |
52.42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助学金 |
36.96 |
|
3、遗属补助 |
|||
4、独生子女费 |
0.10 |
||
二、项目支出 |
48.00 |
||
1、特殊教育专项-职教楼维修经费(财政经费拨款30.00) |
48.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53.8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53.82 |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
财政全供养人数 |
非编制人员数 |
实有在校学生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
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遗补 |
||||
市关爱学校 |
82 |
71 |
60 |
11 |
11 |
11 |
264 |
1 |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三)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48.00 |
|||||
特殊教育专项资金-职教楼维修经费 |
48.00 |
|||||
205 |
01 |
99 |
特殊学校教育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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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02 |
大型修缮 |
48.00 |
|||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关爱学校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成立于1990年9月,是一所集盲、聋、培智教育、聋儿语训、残疾人(肢残)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职责是:以建设全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为目标,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积极接受残疾学生入学,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关爱学校在编实有人数 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71人,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退休人员 11人);学校实有在校学生264人,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中:编内实有车辆 1 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3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6.82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9.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8.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中,经费拨款506.82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9.0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82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8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2.53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支出36.81万元)
其中:公务费35.2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00万元)、福利费0.19万元、职教工会费13.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4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其余支出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其余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4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52.42万元、助学金36.96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费)0.10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助学金:特殊教育学校按实际在校生1400元/生/年核定;(3)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共48万元,其中: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出3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8万元。
为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建设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本年预算安排特殊教育市级专项资金30万元,学校自筹配套资金18万元,用于对学生职教楼进行维修改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认真审批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力争做到从简节约;对公务用车使用维护严格跟踪管理,坚决做到应用即用,杜绝公务用车滥用造成的浪费。2016年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附件:1、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2、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保山市关爱学校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关爱学校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