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关爱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关爱学校是保山市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基本职能是:承担全市听障、视障和智障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为全市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为全市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协助残联做好0~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关爱学校,为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4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保山市关爱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全面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不断优化教学环境,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1、扎实开展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文明素养;2、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有效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3、加强体、卫、艺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4、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5、加强后勤工作,做好坚实后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586,30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6,93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479,37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586,309.00元,其中:本年收入8,106,931.00元,上年结转479,37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6,931.00元(本级财力7,980,581.00元,专项收入126,35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86,30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86,3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931.00元,项目支出479,378.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按功能科目分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86,309.00元,主要用于205-教育支出7,426,356.00元,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953.00元。
1、205-教育支出7,426,356.00元,包括:2050302-中专教育59,3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殊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支出;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7,366,978.00元,主要用于关爱学校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953.00元,主要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9,953.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86,309.00元,(其基本支出),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7,032,409.00元(基本支出),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19,240.00元(基本支出),用于303-对个人和家庭补的补助支出434,660.00元(基本支出),用于310-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0.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7,032,409.00元(基本支出),包括:30101-基本工资2,853,072.00元,30102-津贴补贴1,971,804.00元,30107-绩效工资1,047,58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9,953.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19,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62.00元,包括:30201-办公费59,36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30226-劳务费302,350.00元,30228-工会经费203,025.00元,30229-福利费1,927.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200.00元。
项目支出137,378.00元,包括:30201-办公费100,000.00元,30205-水费10,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7,378.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0.00元,包括:30308-助学金392,000.00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00元。
项目支出42,000.00元,包括30308-助学金42,000.00元。
4、310-资本性支出300,000.00元(项目支出),包括31006-大型修缮30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关爱学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未发生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未发生增减。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0,00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未发生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未发生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未发生增减。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总额8,106,931.00元,较2017年预算7,093,100.00元增加1,013,831.00元,增长14.2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032,409.00元,较2017年预算6,231,800.00元增加800,609.00元,增长12.84%。增长原因主要为:⑴职工年度正常晋升职务职称及薪级工资调整增资;⑵根据中央及地方政策规定,2017年7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调资增薪,人均月增资近3,000.00元,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全部按增资后新标准测算。
2、商品服务支出681,862.00元,较2017年预算490,700.00元增加191,162.00元,增长38.96%。增长原因主要为:⑴根据2018年预算标准要求,自2018年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公务费补助标准,教育事业单位由3,000元提高至5,600元。⑵根据2018年预算标准要求,自2018年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标准,教育事业单位由20,000.00元提高至25,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660.00元,较2017年预算370,600.00元增加22,060.00元,增长5.95%。增长的原因主要为根据学生资助政策、标准调整受助学生人数增加。
(二)2018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79,378.00元,较2017年2,606,800.00元减少2,127,422.00元,下降81.61.79%。其中:
1、商品服务支出137,378.00元,较2017年预算170,000.00元减少32,622.00元,下降19.19%。减少的原因主要为:⑴2017年生均公用经结余资金减少。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00元,较2017年预算0.00元增加42,000.00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主要为:⑴2017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增加。
3、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0.00元,较2017年预算2,436,800.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136,800.00元,下降87.6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⑴2017年完成了2015年医教结合项目。上下年度间需实施项目发生变化,调整减少部分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