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6-5/202505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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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科学技术局专项审计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2000.00元(贰万贰仟元整)

4.采购内容: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计划对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保山国家农业科技园社会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财务审计,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审计服务机构。

5.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服务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

7.报价要求:服务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财政资金支出明细及凭证审核、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产管理情况),以及为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费、税费、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另行约定。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国家认可的专项审计资质。

3.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响应材料要求

1.服务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近期财务会计报表。

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不属于联合体参加磋商,与其他服务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

3.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3.1采购需求:

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整改复核工作。

3.2服务要求:

审计报告需符合财政部门及科技项目验收规范;

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审计机构需独立、客观、公正,与项目承担单位无利益关联。

3.3其他要求:

服务方案(含审计方法、工作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首轮报价表:

项目内容

内项内容目容

项目名称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专项审计服务

磋商总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承诺


其他


注: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制作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密封(盖章)响应文件1份。

四、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磋商的各服务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kjjcxk2207700@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专项审计服务”。

3.如服务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磋商的,需提前话通知。

五、磋商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磋商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00分,服务商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磋商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中段救灾中心三楼保山市科技局303室。

1.3联系方式:

邵老师,电话:0875-2207700

2.磋商要求:

2.1磋商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服务商须派熟悉内容及要求等情况的人员参会。

2.2磋商将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请各服务商按要求严格执行。

3.磋商规则:

3.1各潜在服务商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磋商小组:采购人专家组成;

3.3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计算出各服务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个成交人。

3.4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有效服务商各项评分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出每个有效服务商的最终得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1。

3.5磋商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

附表1:评审标准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报价(30%)

30

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者得满分,其他按比例得分

技术方案(60%)

60

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团队经验与资质;类似业绩

服务承诺(10%)

10

响应采购需求程度、保密承诺、时效性等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