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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6-5-/2019-091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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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科研机构:

2020年,保山市科技计划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任务,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推动“三张牌”、“四化”和打造“开放创新之城”为重点,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发展活力和水平的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现将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众创空间”两个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一)选题范围

1.绿色能源领域研究方向。围绕水电硅材一体化、轻纺、大数据、信息产业、新型储能电池、铅锌冶炼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领域,全力推进工业聚集化。

2.绿色食品领域研究方向。围绕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八个重点产业的科技需求,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重点突出种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两个关键环节。

3.生物医药领域研究方向。围绕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生物技术药等科技需求,重点突出现代中药(民族药)、生物制药、疫苗、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4.基础研究和社会发展领域研究方向。提高我市现代教育专业水平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大疾病、突发流行性传染疫病临床治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禁毒防艾、防灾减灾(地震、气象、地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研究及应用示范、网络信息安全研究及应用示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及应用示范;应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保山市依法注册,能够严格执行《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须附财务报表),优先支持成长性较好的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进入各类科技园区的企业。

3.优先支持2018年度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的企事业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编细编实项目资金预算,按科研项目分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企业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支持范围(不符合一律不予受理),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目前承担有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如下:

推荐部门

名额(项)

推荐部门

名额(项)

推荐部门

名额(项)

隆阳区

5

腾冲边合区

3

市直农业系统

3

腾冲市

3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

2

市直林业系统

2

施甸县

2

保山学院

6(含自筹经费项目)

市直卫生医疗系统

5(含自筹经费项目)

龙陵县

3

保山医专

5(含自筹经费项目)

其它市直部门

每家可推荐1项

昌宁县

3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

2

 

 

保山工贸园区

4

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研究院

2

 

 

 

 

 

 

 

 

 

 

二、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围绕全力推进“三张牌”、“四化”和打造“开放创新之城”,重点依托园区、企业、大中专学校、科研院所发展培育众创空间,优先支持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符合《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保山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市级众创空间总面积原则上在400平方米以上,入驻15个以上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市级重点建设的众创空间总面积原则上在4000平方米以上,入驻50个以上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入驻企业、创业团队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共办公场所面积不得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10%,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具备“即入即开”条件。

3.基础设施完善。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为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3年服务,其中第一年提供免费入驻服务(包括免租金、免互联网费用等),第二年按市价的3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市价的50%收取租金。

4.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市级众创空间有至少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市级重点建设的众创空间有至少5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有配套的创业服务功能。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计划合理。众创空间必须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市场开拓、专利申报、科技合作、培训辅导、技术转移、成果孵化、沟通交流等创新创业服务。

 6.众创空间必须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须报送《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

2.市级众创空间须报送《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2)、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附件3)、工作计划(2020—2021年)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

以上附件格式可到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市科学技术局)下载,网址:http://www.baoshan.gov.cn。

(二)推荐部门审核: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众创空间申报材料须经项目推荐部门(包括县(市、区)和园区、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完成有关签字、签章手续后上报。

(三)受理时间、地址和联系人:

1.受理时间:2019年9月17日8:00至2019年10月15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三楼市科技局情报所绩效评价中心。

3.联系人及电话:

杨荣刚(市科技局情报所绩效评价中心:2207639)

杨锐(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2207469)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