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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635-5/20260202-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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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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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警卫、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秩序治理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参与全市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拟定道路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和管理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工作;牵头、协调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交通指挥大队、综合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对策和法制宣传大队、农村安全管理指导大队、直属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高速公路四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市局直属机构1个,市局车辆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山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围绕《云南省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九条措施》,坚持市公安局“1456”工作路径,一以贯之“12456”工作思路,纵深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以创新警务运行模式激发实战效能为突破口,以深化治理模式向预防转型为基准点,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民生为关键点,以锻造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以更高的站位“主动想”、以实践为基础“扎实干”、以结果为标尺“看效果”,坚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可控。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聚焦源头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三是创新警务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四是深化科技赋能,聚力转型升级;五是锻造过硬队伍,保障执法规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因涉密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4人。

车辆编制51辆,实有车辆5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940,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940,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798,159.87元,本年收入201,840.13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238,400元,同比增长5.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5年预算编制时因改革隆阳上划30名民警名单尚未确定,配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批复中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940,300元,其中:本年收入98,940,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40,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238,400元,同比增长6.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5年预算编制时因改革隆阳上划30名民警名单尚未确定,配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批复中下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940,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94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40,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70,000元,同比增长9.7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25年预算编制时因改革隆阳上划30名民警名单尚未确定,配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批复中下达。项目支出36,399,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8,400元,同比增长1.87%,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项目略有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支出50,414,100元,主要用于支队行政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375,8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辅警人员经费支出及支队各部门围绕2026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事业目标支出;

204025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业运行支出2,687,900元,主要用于支队事业编制职工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1,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4,000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92,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8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民警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6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37,6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5人次。年内支队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精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0,000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绩效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云南省、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实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根本目标。。通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科技管控水平,强化文明交通治理,规范群众文明交通习惯养成,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实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实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升。不断优化车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企合作,推行“警邮”“警企”“警保”“警医”“警银”合作,不断向下延伸服务触角,便利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进一步完善智能自助服务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全面升级服务;推进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举措,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服务。计划全市AB类驾驶人平均审验率达到90%以上、平均换证率达到90%以上,紧盯全市“两客一危一货一挂一面一网一摩”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以及违法处理率,梳理排查全市重点车辆隐患风险,力争大型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3类车辆全市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0%以上。根据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保障车管物资款、车管专用设备购置、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设备租赁等直接费用,保障基层大队执勤执法用车运维支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前端科技管控设施租赁和运维费用、交通智能管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办案人员差旅费、战时伙食费等支出。

2.遗属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保组工通〔2025〕35号文件通知,支队2名遗属人员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967元/人.月标准。

3.临聘人员资金,绩效目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推行车驾管业务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大队及车管业务开展所需编外人员工资,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4.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经费,绩效目标:保障智能交通系统正常运转,支付网络及设备运维费用,电费等支出,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5.其他道路交通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发展要求,努力实现全市道路通行秩序良好,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主要用于支队各办案部门因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案件后按照规定取得的适当用于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所产生的执法办案消耗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07,300元,较上年增加524,000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第54次会议纪要,原隆阳大队工作职责及人员转隶上划,增加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业务费安排1,538,000元,较上年增加338,000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一是原隆阳大队工作职责及人员转隶上划,特殊勤务伙食费结算支出增加;二是为有效加强预算执行的合理合规合法,项目前审进一步完善,审计费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资产总额55,813,945.27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347.06元,固定资产49,933,36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9,988元,无形资产2,775,572.94元,其他资产658,462.41元,受托代理资产435,208.4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99,72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86,376.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