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1-04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地质灾害预警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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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510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14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收集规划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关规划等有关资料,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隐患点进行现场核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十四五”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说明书,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5、预算金额: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

6、服务期限:20216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意见征求等工作

7、规划成果要求:9月底前负责并协助完成规划评审论证、审核和审批、发布等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审批,服务期限顺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人应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师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合同及企业为其最近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1、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投标供应商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

(七)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4.分公司报名须有总公司授权,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4212021427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s666@163.com)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标书售后恕不退回。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51015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格式为盖章后的PDF);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51015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2、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及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燕妮

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A902

联系方式:0875-2201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 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3.1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5-2201289

3.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箱:b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