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19-123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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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澡塘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澡塘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9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19〕66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澡塘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招标编号:XNZB2019-0462-0479ZB)。

2.1.2项目地点: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村。

2.1.3项目概况: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澡塘河泥石流治理项目位于东经99°21′54″,北纬24°32′58″, 澡堂河为湾甸河左岸支流,流域面积9.6km2,主沟长8.2km,沟谷呈“Y”字型,分布大面积坡耕地。上游沟道狭长,沟谷较深;中游沟谷渐宽,田地、鱼塘、道路等挤占沟道,田房、取水坝、引水沟渠等设施较多;支沟汇口以下谷宽沟浅,两岸多为耕地,塌岸较多;村庄处有上东沟灌溉渠尾水排放口,常携带枯木、树枝等阻塞沟道;入湾甸河段成地上河,受主河顶托淤积严重。物源以坡面及细沟侵蚀、沟岸坍塌和沟床质为主,基本充分。1993年7月曾爆发泥石流冲淤数间民房;近年常有小规模山洪泥石流漫槽淹路、毁堤埋田。威胁沟口小新寨组和澡堂一二三组共202户约850人,威胁资产约2000万元。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匡算资金为600万元。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19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澡塘河泥石流治理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0万元,勘查设计总费用控制在项目概算总投资的10%以内。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踏勘前须到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开具踏勘证明,联系人电话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3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4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勘查及可研工期共75个日历天完成,待勘查、可研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复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1.3投标人近3年来完成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3项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3.1.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近3年来主持完成的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2项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信誉:近3年没有在服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及未被全国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3.2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2.2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标段进行投标。

3.3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上午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五栋2楼办理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2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时00分,接收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2月5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7.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电子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3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联 系 人:李海益

电 话:0875-71218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6楼

联 系 人:杨亚

电 话:1577026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