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松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瓦马乡2022年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002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建议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联系,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瓦马乡属地质灾害高发、频发区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重点支持区域。自2011年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来,已下达瓦马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搬迁避让项目资金3649万元,其中:2024年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632万元支持实施136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5年争取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40万元支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二、对建议的处理情况
(一)加快推进隆阳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通过积极向上申报,2023年成功争取到隆阳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总投资达2040万元。该项目涵盖瓦马乡集镇和安邦村两个搬迁安置点,重点对瓦马乡孙足河流域内136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搬迁。2024年3月6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保财资环〔2024〕25号)下达中央资金1632万元,按要求隆阳区需配套资金408万元。截至目前,已有24户完成搬迁入住,87户主体工程完工,另有25户正在建房中。其中,安邦村安置点共安置19户,已全部竣工入住;瓦马集镇安置点共安置111户,已竣工86户,正在建房25户;分散搬迁5户,已入住4户,竣工1户;进城购房安置1户。以上共已兑付搬迁农户补助1432.50万元,支付挡墙建设工程费199.50万元,隆阳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8万元。目前即将进入汛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瓦马乡必须全力以赴,加快25户未竣工农户的完工进度,并完成87户主体工程已竣工农户的搬迁入住工作,确保主汛期来临前避险搬迁农户应搬尽搬。
(二)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合资金、建新拆旧、民办公助、补助到户、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就近安置与外迁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多级财政共同筹措资金,具体额度与筹资比例按照具体项目的审定方案,分地区给予建房补助。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整合有关部门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搬迁避让工作补助到户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70%。其余资金可用于拟搬迁安置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期工作,或必要的防护工程”之规定,针对该项目涉及的三通一平、挡墙支砌、污水治理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需由隆阳区人民政府整合有关部门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工作,确保避险搬迁项目尽快完工。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