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查批准腾冲市2018年度第一批城市规划区外17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腾国土资发〔2018〕73号)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腾冲市腾越镇下勐连村委会(姚下组)、寸家寨(秦二组、七四组、杨家)、待郎坝里仁(七组、八组)、云山(罗三组)、洞坪(长一组、四组、五组、十一组、张十组、谢九组、梁九组、长洞一组、长洞四组)、油灯(油一组、油二组、油四组、洞六组)、玉壁(一组、六组、七组)、东山(东一组、东二组)、马常(下一组、下四组)、砚湖(一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九组)、永乐(三组)、洞山(一组、七组、十组、十五组)、黄坡(三组、八组)、朝阳(三组)、岗峨(九组、十四组)、盈水(三组、五组)、沙坝(上村)、凤山(五组、六组、十组)、大宽邑(三组、八组)、金源(五组、六组)、宝峰社区(八组),固东镇爱国(段二组、谢家寨)、甸苴(云阳二组、云阳一组、张家组)、和平(龙塘二组、太平八组)、河头(老寨子组、龙塘组、新湾塘组、尹家组、寨子脚组)、江东(大沟边组、小沟组)、罗坪(理洪一组、罗香六组、罗香一组、山寨三组、小河口一组、小寨六组、小寨一组)、顺利(下村二组、下村六组、下村七组、下村三组、下村四组)、小甸(一组)、新河(何家营、唐家营组、田心组),滇滩镇云峰社区(下后甸小组、松园小组)、胜利社区(吴五小组、对果园小组、坡脚小组)、腊幸社区(街子小组)、左所社区(虞家寨小组、张家坪子小组)、河西社区(新石小组、老厂小组、海棠箐小组)、早坡社区(栗园小组、姚八小组)、西营社区(外坡头小组)、联族社区(三家村小组),明光镇沙河(破头周、河西三、河西二、大石缸)、中塘(白石岩七、白石岩)、顺龙(上冲子、下顺龙)、东营(王家寨、坝子边、大竹园、街子)、麻栎(茶山河、周家寨、老寨子、寨河三、寨河一),界头镇顺河社区(小寨小组、以岭干小组)、白果社区(小河边小组、陈家坡小组)、新庄社区(吴家村小组)、张家营社区(徐家寨小组)、大塘社区(李家寨小组、中寨小组)、周家坡社区(高桥小组、黄下小组、磨盘石小组)、高黎社区(孙外小组)、永胜社区(下寨小组)、新华社区(热水塘小组)、中坪社区(董家坡小组)、新大街社区(董家营小组、河边小组、棕包园小组)、东华社区(寸家营小组、汪家营小组、赵家坡小组)、沙坝地社区(李家大寨小组)、贡山社区(张家寨小组)、大营社区(大沟边小组、小张小组)、界明社区(栗子寨小组、中寨小组)、永乐社区(老寨子小组、杨家寨小组)、桥头社区(邹家小组、上沙小组、上街小组、曾家小组)、黄家寨社区(黄家寨小组、黄土坎小组)、早三社区(荆竹园小组)、界头社区(后街小组、车家寨小组、正街小组、下街小组),芒棒镇芒棒村(张家寨小组)、曼乃村(陈家巷小组、小曼乃小组)、马家村(清水河3组)、城河村(坡脚小组、坡头小组、香树塘小组)、马场村(风吹坡小组、坡头寨小组、下社小组)、红豆树村(外寨小组)、上营村(康家寨一小组、杨家寨巷村民小组、街子小组、新寨二小组)、坪田村(张家岭小组、棕包园小组),和顺镇水碓村(水一组、水二组、上一组、上三组)、十字路村(8组、13组、14组、15组、16组、17组)、大庄村(东山脚小组、18小组、19小组、20小组、21小组),荷花镇朗蒲社区(街三组、小新寨、巷头组、赵家巷二组、段家巷组)、明朗社区(太平村二组、太三组)、民团社区(等马二组)、羡多社区(永乐一组、羡多组)、肖庄社区(弄焕一组、弄焕二组)、雨伞社区(雨伞五组),猴桥镇永兴社区(马房园、大坡)、箐口社区(板桥)、上街社区(许家寨、白家寨)、金家社区(石碑寨)、东村社区(吴家冲、普勒寨)、下街社区(庙坡、当嘎、下苏江、新寨、下古楼、郭家寨、草坝头),曲石镇江苴(金家寨、白家坡)、大坝(杨厂坡)、红木(大沟、杨家寨)、双河(海子、河甲坡、新街)、大坝(大坡、候家寨),蒲川乡龙朝社区(滚塘组、下章杠组)、下甲社区(黄泥坡三组、黄泥坡四组、嘎海组),北海乡富裕社区(尹家小河小组、白寺二小组、白寺一小组、杨家村小组、簸箕巷小组、坡二小组)、下村社区(中村小组、杜家湾小组)、盈河村(酒寨小组、番家小组)、打苴社区(大寨二小组、东山二小组)、新乐社区(秧田洼小组、湘路小组、下寨小组、老大门小组)、双海社区(柴三小组),马站乡三联村(孙三组、孙五组、大三组、蒋二组、蒋三组)、保家村(大齐起三组、饱谷村二组、面街一组、茶子园组)、兴龙村(大寨子一组、大石板组、大白坟组),清水乡清水社区(新墙组)、荆陈社区(荆上组、荆下组、陈一组)、大寨村(大7组)、驼峰社区(瞿一组、瞿三组)、良盈社区(芭陈一、芭陈二),新华乡龙洒社区(二组、一组)、太和村(沙坡小组、长汉坝小组、弄行小组)、中心社区(茅草地小组)、官接村(大团坡小组),五合乡鹿山村(新下小组、新中小组、新上小组、新以小组)、联盟社区(荷花小组)、五合社区(中巷道小组、寨子脚小组、丁家山小组、新房子小组、寨子头小组)、金塘社区(金外小组),团田乡曼岐村(第三小组)、弄玲村(弄玲小组),合计17个乡(镇)115个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6.5683公顷(耕地3.7653公顷、其它农用地2.803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5683公顷,作为腾冲市2018年第一批17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请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在耕地占补项目入库备案后,及时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请严格按规划要求和批准面积落实到户,切实做好三到现场等用地监管,不得超占或闲置。
四、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