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5061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矿产资源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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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龙陵县羊圈坡玉石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保矿业公告〔2025〕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云南省龙陵县羊圈坡玉石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9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

场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龙陵县羊圈坡玉石普查

勘查矿种:玉石

地理位置: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龙新乡

面积:5.6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98°49′00.553″

24°29′13.296″

2

98°49′37.495″

24°29′13.339″

3

98°49′37.568″

24°28′19.357″

4

98°49′10.326″

24°28′19.325″

5

98°49′10.326″

24°27′36.681″

6

98°48′23.889″

24°27′36.681″

7

98°48′23.913″

24°27′17.238″

8

98°47′39.718″

24°27′17.18″

9

98°47′39.679″

24°27′41.124″

10

98°48′06.051″

24°27′41.159″

11

98°48′06.051″

24°28′26.834″

12

98°48′39.754″

24°28′26.877″

13

98°48′39.754″

24°28′47.544″

14

98°49′00.590″

24°28′47.570″

15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34.0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8%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7月25日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现场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7月11日

申请报名方式: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竞买申请书;(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四)竞买承诺书;(五)“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三)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有效报价。(四)在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本次挂牌出让是受让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受让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联系方式:0875-222025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报名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二)增价幅度为2万元或高于2万元/次。(三)竞得人需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无偿收回探矿权,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探矿权出让收益须一次性缴纳。(四)竞得人需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前期地质调查工作费用2.6万元。

本公告在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