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龙陵县象达镇朝阳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云陆矿算报字〔2025〕第025号)、《龙陵县龙新乡大硝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云陆矿算报字〔2025〕第026号)、《昌宁县柯街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陆矿采评报〔2025〕第096号),已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1.《龙陵县象达镇朝阳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云陆矿算报字〔2025〕第025号)
2.《龙陵县龙新乡大硝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云陆矿算报字〔2025〕第026号)
3.《昌宁县柯街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陆矿采评报〔2025〕第096号)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附件1:龙陵县象达镇朝阳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rar】
附件【附件2:龙陵县龙新乡大硝温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rar】
附件【附件3:昌宁县柯街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rar】